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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公司前置審批 注冊公司前,需要在工商查名出來后,到相關機構審批通過后才能進行工商注冊熟稱注冊公司前置審批,以下就是一些需要進行前置審批的行業: 1. 醫療器械銷售、生產(一類醫療器械除外)(區藥監局)、藥品(區藥監局、衛生局); 2. 圖書報刊、報刊出版物零售、印刷(區文化管理所、市新聞出版局); 3. 音像制品銷售(區文化管理所); 4. 酒類批發(區酒類專賣局); 5. 食品(區衛生局); 6. 醫療結構設立(區文生局); 7. 煙銷售(煙草專賣局); 8. 餐飲(區環保局、區文生局、區消防處); 9. 旅館、客房(區公安局、區消防處、區衛生局); 10. 塑料制品、水性涂料生產加工(區環保局); 11. 道路運輸、水陸運輸(交通局); 12. 汽車、摩托車維修(市交委維修管理處); 13. 人才中介(區人事局); 14. 勞務服務(區勞動局); 15. 廢舊金屬收購(區公安局、區環保局); 16. 成品油經營、儲存(市經委、公安局); 17. 加工、銷售、回收金銀(市人行金融處); 18. 文物經營(文物管理委員會); 19. 經營性舞廳(市文化局、文生局、公安局、消防處); 20. 國畫書法(市文化局); 21. 咖啡館、酒館(衛生部門、公安布門、市酒類專賣局); 22. 報關業務(海關總署); 23. 水泥生產(市建委); 24. 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(民航中南管理局); 25. 化妝品生產(市衛生局); 26. 工程承包(市建設委員會)。 上一篇企業注冊登記前置并聯審批制度下一篇各國國際中英翻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