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什么是主體資格證明? 主體資格是指股東(出資人)、隸屬機構的資格證明,如股東(出資人)、隸屬機構、屬企業法人的,其主體資格證明就是指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。主體資格源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二十條、第二十一條的規定,以及《企業年度檢驗辦法》第八條的規定。股東(出資人)、隸屬機構主體資格證明具體列表如下: 1.企業法人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; 2.事業法人與事業法人登記證; 3.社會團體與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; 4.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部門; 5.企業設立登記的批文或組織機構代碼登記證; 6.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及組織機構代碼登記證; 7.村委會與村委會成立時的批文或鄉鎮府證明; 8.居委會(社區)與居委會(社區)成立時的批文或街道證明; 9.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; 10.合伙企業營業執照; 11.民辦非企業單位與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。 上一篇企業年度檢驗辦法下一篇須提交年度審計報告的企業范圍 |